1.党委组织部部长
(1)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组织部和党校工作。
(2)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组织部和党校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部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并负责审定有关规章制度、文件材料等。
(4)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5)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中层干部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做好科长选任及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对学校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主动关心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干部的廉政教育。
(7)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受理党员的申诉,做好干部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8)负责党校的全面工作,注重党员教育培训的质量。
(9)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会同人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10)加强组织部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协助部长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提出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意见并制定实施方案。
(2)抓好党员教育;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检查基层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3)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指导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定期调查了解基层组织的组织状况及党员思想情况,并撰写调查报告。
(5)负责党费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
(6)负责部内的业务学习和组织部自身建设工作。
(7)做好干部的考察、选拔和使用等基础性工作。
(8)负责中层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的制订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
(9)负责中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10)做好中层干部出入境管理的相关工作。
(11)做好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相关工作。
(12)做好干部培训、挂职锻炼等相关工作。
(13)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人才工作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14)做好部门及支部自身建设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组织干事
(1)本工作领域年初工作计划、年末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
(2)党员发展计划的制定。
(3)党员发展材料审核。
(4)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5)党费收缴管理。
(6)党刊征订分发。
(7)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新和维护。
(8)各类党内统计工作。
(9)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党建干事
(1)配合部门领导做好党内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相关工作。
(2)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考核及换届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3)在部门领导下,制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及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汇总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及党员民主评议结果。
(4)配合部门领导做好党内评优评先工作方案的制定、评优评先材料的汇总。
(5)配合部门领导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
(6)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7)党校相关工作。
(8)工会小组相关工作。
(9)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干部干事
(1)本工作领域年初工作计划、年末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
(2)学校中层干部的选任基础性工作。
(3)配合部门领导,做好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的计划草拟及落实工作。
(4)在部门领导下,做好中层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方案的制定、材料的汇总。
(5)配合部门领导,做好中层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查核及处理等相关工作。
(6)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干部兼职管理审批程序的办理及材料的归档。
(7)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出国(境)管理工作。
(8)收集、整理、报送学校领导各类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中层干部档案材料,做好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做好中层干部档案的查借阅登记工作。
(9)协助领导做好干部的提醒、函询及诫勉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材料的归档。
(10)协助部门领导受理并调查核实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建议。
(11)在部门领导下,制定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计划。
(12)在部门领导下,做好科长选任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日常管理。
(13)配合部门领导,做好学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的制定,会议的准备,材料的收集、撰写、归档、上报。
(14)协助上级做好学校领导的考察、考核及管理工作。
(15)协同做好优秀人才管理服务工作。
(16)部门网站建设工作。
(17)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