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结合实际提出全院组织工作、干部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按照党章和上级党委要求,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各级党组织的合理设置和创新活动,贯彻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党内生活的健康有效开展。
3.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基层组织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学习计划、党内教育活动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及党员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负责干部的选任、使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对校级干部考察、管理及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校日常工作的开展。拟定和实施党校工作计划,牵头负责对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骨干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6.负责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7.负责党委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落实人才工作文件精神,完善人才工作制度措施,协同做好优秀人才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构编制的政策制度,内设机构编制、中层及以下干部配置等工作。
9.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校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学校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培训任务。
2.建立健全党校的相关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3.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4.搞好调研,合理制订培训计划。
5.负责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并为受聘教师搞好服务,落实好待遇。
6.负责党校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党校教学设施的配置。
7.负责党校文书档案管理、教学资料征订发放、学员学籍管理和结业证书核发工作。
8.调查了解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分析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作用。
9.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
10.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